事件2019年4月1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19年风电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和《2019年光伏发电建设管理工作方案》三份文件。
此次政策继续明确优先建设、保障平价项目,加速行业市场化发展;需要补贴的风电、光伏项目,除户用光伏、扶贫等单独管理以外,全面实行竞价机制。
事件点评光伏:稳中有进总基调保持不变,政策整体符合预期30亿补贴总规模基本敲定,引入竞价机制拉动装机规模2019年光伏产业的管理规则如期出现调整。新政策下,国家能源局将不再设定全年的补贴装机规模,转而在财政部框定的补贴总量下确定装机规模。
财政部要求,2019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30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折合350万千瓦)、补贴竞价项目按22.5亿元补贴(不含光伏扶贫)总额组织项目建设。除扶贫、户用项目外,其余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均须采取招标等竞争性配置方式。项目补贴竞价由地方组织申报、国家统一排序。国家能源局将根据修正后的申报补贴项目上网电价报价由低到高排序遴选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将补贴资金优先用于补贴需求下降快、能尽快实现平价的项目和地区。
30亿补贴总规模落地,符合业内的预期。我们也维持之前的判断,该补贴规模将可以满足约30GW左右的新增装机补贴需求。叠加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平价项目及光伏扶贫项目,我们保守预计2019年的装机规模将超过40GW,契合稳中有进的指导思想。
户用光伏单独管理,解决“531”遗留问题,设置“缓冲期”征求意见稿规定:文件发布前已建成并网但未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可向所在地电网企业自愿申报,并以当地备案机关和电网企业按本通知规定进行联合审核、确认项目进入补贴名单的时点为补贴计算起点,并按该时点对应的度电补贴标准享受国家补贴政策。该规定明确户用光伏在去年5月31日后并网未纳入国家补贴规模的,可以申报2019年额度。